浙大儿院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管理办法
2022-12-20第一条 为了加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的管理和维护,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,充分发挥网站在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建设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。
第三条 CICU巾帼文明岗设置1名网站管理员,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。
1、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由CICU巾帼文明岗负责提供,未经CICU巾帼文明岗岗长同意或批准,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页内容。
2、网站管理员对需上网宣传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、编排,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。并经岗长审核后上传发布。
第四条 个人不得利用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1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2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3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4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5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6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7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8、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;
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
10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。
第五条 本管理方法从即日起实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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