浙大儿院急诊科巾帼文明岗创岗实施细则
2021-12-07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急诊科的服务标准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,争创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 标准范围
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岗员的服务标准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语言、服务举止、服务仪表、服务要求,投诉处理和监督考核。
二、创建目标:展现巾帼风貌、打造一流品牌。
三、创建口号:巾帼妙手,医有大爱。
四、服务承诺:以尊重患儿的生命为工作宗旨;以促进患儿健康为己任;重视医疗安全;廉洁行医,拒收红包;保证清洁,整齐,舒适,安全的就医环境;以良好的职业道德,熟练的技能,全面的专业知识提供优质服务。
五、服务标准:九个原则
1、环境整洁、标识明确;2、注意仪态、佩证上岗;3、按时到岗、坚守岗位;4、文明用语、礼貌待人;5、谦虚诚实、团结协作;6、认真负责,医护精心;7、专研业务、精益求精;8、尊重患者、服务细致;9、廉洁奉公、不谋私利。
五、仪表举止
1、工作人员仪容应以干净、整洁、素雅、大方为标准,女士发式要端庄,不得染彩发,不准留长指甲,不得浓妆艳抹;男士不留长发,胡须。
2、在工作场合应讲普通话,语言表达要得体,要宽容待人,不在背后对他人品头论足。
3、工作人员要坐有坐姿,站有站相。办公时间坐姿要端正,不能跷腿或将腿搭在桌子上。
4、举止要文明礼貌,工作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,用语规范,以诚待人,语调适中,语气和蔼。
六、工作环境
1、按照“美观、整洁、大方”的原则布置,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。
2、工作区内办公用具摆放整齐,桌面上只许摆放必要的办公用品,无杂物。
3、急诊区域内的卫生责任划分明确,做到每天清理地面,不得有纸屑及其他废弃杂物。
九、服务规范
1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。
2、依法发行职责,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。
3、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工作中做到百问不厌。接听电话要态度和蔼,热情周到。
4、认真学习理论知识,熟练掌握岗位技能,对工作要做到一丝不苟,精益求精。
5、患儿家长出现误解,出言不逊时,要做好解释工作,不与其争吵、争辩,做到有则改正,无则加勉。
十、投诉处理
对于患儿家长的投诉,应协调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,及时反馈调查协商处理结果。因患儿家长不符合规定所引起的或经调查与投诉事实不符时,应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做好解释工作。
十一、监督管理
1、定期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,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树立良好形象。
2、自觉接受群众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,并公示监督电话,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