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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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儿院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倡议书
“巾帼文明岗”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,是全国妇联、省妇联为表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,并取得优异的妇女团体而颁发的称号。创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活动即将在我科展开,为向社会展示当代女性医护工作者一心为民、积极进取、廉洁自律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精神风貌,在此我们向CICU全科姐妹们发出倡议,以下列五点为“创建重点”开展工作:
一、立足本职,优质服务
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,立足本职,积极进取,以求实的精神要求自己,以求精的标准衡量自己,不断提高本专业医疗水平,为患儿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。
二、诚信为本,立德修身
严格遵守医院道德规范,在工作中展现良好作风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世界观,自觉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,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,成为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,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。
三、与时俱进,提高素质
在不断学习中提升素质,保持对学习知识的高度热情,积极参加各类知识竞赛及岗位练兵等活动,不断通过学习新的知识来充实自我,丰富知识结构,增强竞争意识,提升学术能力。
四、爱岗敬业,务实高效
以一流的业绩,在各类评审中展现巾帼风采,遵照“求是,仁爱,勤勉,卓越”的院训,完成各项医疗工作,用争创一流的志气,坚持不懈的毅力,不断进取的锐气,以智慧和激情,积极开展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活动。
五、热心公益,服务社会
围绕“为了儿童健康”的宗旨,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,践行志愿精神、帮助他人,共同创建美好社会。
积极响应“巾帼心向党、建功新时代”和“争当新时代红船好儿女,争创高水平巾帼新业绩”的号召,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,不仅展现当代女性医护人员的风采,更是一种精神追求的体现,大家一起行动起来,加入到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中,为儿童的健康事业努力奋斗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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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儿院CICU省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措施
一、 标准范围
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岗员的服务标准、服务态度、服务语言、服务举止、服务仪表、服务要求,投诉处理、监督考核及学习培训交流制度。
二、创建主题
助力“两个先行”,巾帼卫士在行动
三、创建目标
展现巾帼风貌、打造一流儿童心脏重症品牌。
四、创建口号
爱岗敬业、巾帼创新功
五、服务承诺
始终秉持“以医疗质量为中心,一切为了儿童健康”的工作宗旨;恪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“九项准则”;保证整洁、明朗、舒适、安全的就医环境;以良好的职业形象、高尚的职业道德,提供优质、专业、温暖的医疗服务。
六、服务标准
1、遵守规章制度,严守工作纪律,不迟到不早退。
2、仪表端正,佩证上岗,文明礼貌,树立良好职业形象。
3、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,廉洁奉公,树立良好职业道德。
4、努力学习、勤专业务、精益求精,不断优化医疗服务质量。
5、认真负责、诚实守信、团结协作,体现当代女性巾帼风采。
6、工作场所标识清晰,工作环境明朗整洁。
七、仪表举止
1、仪表整洁大方、语言得体、体态端庄,面带微笑、主动迎接病人及家属。
2、工作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,严肃认真、一丝不苟,熟练掌握医疗工作职责,熟悉医疗工作流程。
3、工作积极主动、不消极怠工,遇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、沟通处理。
4、积极为科室发展、巾帼文明岗创建筹谋划策,积极思考,勇于尝试、不断改革创新。
八、工作环境
工作场所标识清晰,工作环境明朗整洁。工作区域内卫生责任划分明确,按要求进行消毒和清洁、医疗垃圾严格分类处理。
九、服务规范
1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,恪守医疗服务人员“九项原则”。
2、秉承“以医疗质量为中心,一切为了儿童健康”的工作宗旨,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范,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
3、着装规范、佩证上岗、态度可亲、服务热情。杜绝“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现象。
十、投诉处理
对于患儿家长的投诉,应协调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情况,及时反馈调查协商处理结果。因患儿家长不符合规定所引起的或经调查与投诉事实不符时,应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做好解释工作。
十一、监督管理制度
1、定期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要求,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,发现问题,及时整改,树立良好形象。
2、自觉接受群众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,并公示监督电话,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。
十二、学习培训交流制度
1、 CICU医生、护士制度年度业务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。
2、 岗长、副岗长至少参加1次/年的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岗组织能力培训。
3、 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上的兄弟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参观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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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计划
2023年是CICU筹备和创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、开展“巾帼卫士在行动”的第三年。经过过去两年的积极准备,我科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巾帼文明岗管理机制、监督机制,努力争创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意识已深深映入每位医护工作者、尤其是女性医护人员的日常工作中。为进一步完善CICU巾帼文明岗体系、增强CICU集体凝聚力,以最充足的准备、最完美的职业形象迎接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最终评审,特制定2023年CICU创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工作计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、广大女干部职工成长成才为目标,以倡导职业文明和树立行业新风为核心,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标准,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“争当新时代红船好女儿、争创高水平巾帼新业绩”号召,积极投身“巾帼奉献、岗位建新功”活动,推动形成学本领、提素质、讲奉献、比业绩的良好氛围,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更好发展发挥巾帼力量。
二、创建主题
展现巾帼风貌、打造一流儿童心脏重症品牌。
三、创建措施
(一) 人才培养和岗员素质提升
1、 营造和最终落实科室创建氛围。工作场所内创岗标识张贴整洁、醒目,全体岗员亮身份、醒目工作场所亮承诺、亮标准。
2、 将“巾帼文明岗”、“巾帼卫士在行动”创建活动进行系统梳理,并与科室工作、党建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建设。积极开展巾帼读书、巾帼强基、巾帼先锋主题活动。
3、 坚持岗位练兵。结合我院、我科工作特点,深入开展各项巾帼技能比武行动,提升岗员和全体科室成员的整体素质,注重品牌建设、医疗工作有创新有突破,为患儿提供更加优质、专业、温暖的医疗服务。
4、 树典型,推先进。引领全体医护人员、尤其是女性医护立足岗位建功,把政治素质高、工作业绩好、奉献精神强的同志推荐给医院重点观察培养。
5、 开展具有CICU特色的志愿服务行动。
(二) 管理与监督
1、规范并完善制度建设。整理并完善CICU创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制度体系并形成系统文件,公开、公示服务承诺。
2、规范并检视行为规范。检视并落实工作场所标识、工作人员仪表和工作态度。保证工作场所内标识清晰醒目、工作人员仪表端正,佩证上岗,言行文明礼貌。恪守医护人员“九项原则”。
3、监督和反馈机制。在创建过程中定期自查、及时整改;公示监督电话、工作内容、活动信息等及时上网更新,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。
(三) 以评促建,争创一流业绩,迎接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评审
立足工作实际,夯实工作基础,把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与CICU医疗、科研、教学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,以评促建,争创2023年一流业绩,以最充足的准备、最完美的职业形象迎接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最终评审。
1、严格执行疾病最新诊疗规范和护理制度,制定年度业务学习、进修深造计划,开展1-2项新型重症监护技术,拓展复杂危重先心病MDT的数量与质量,各级医护工作人员进行分类管理和分层培养,动态提升CICU专业医疗和护理水平。
2、完善科室医疗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社会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质控工作与监督反馈机制,规范工作制度、提高工作效率,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,争取保持“零投诉”。
3、热心志愿公益活动。结合CICU工作特色,通过多种媒体途径,传播先天性心脏病围术期心肺康复、血栓预防与护理等知识,为极重症患儿家长及其家庭提供心理辅导等。
4、注重创建活动的资料积累和保存。定期通过单位网站和“用心护心-浙儿CICU”公众号展示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风采,进行先心病围术期知识科普等,做到创岗工作、活动信息、服务机制及时上网更新、公示。
希望通过CICU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付出,获得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创岗成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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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自我评议
2022年,在省卫健委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、在我院“巾帼文明岗”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,我科始终秉持“以医疗质量为中心,一切为了儿童健康”的工作宗旨,以倡导岗位职业道德、提升岗位技能、提高岗位效率为重点,CICU的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继续稳步开展,并取得以下成绩。
一、形成较为完善的CICU“巾帼文明岗管理机制”
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是2022年科室的重点工作内容,并全方位的融入到科室医疗、科研、教学、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中。在去年明确的CICU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目标和主题、服务承诺、实施细则、奖惩制度的基础上,2022年正式提出了申报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“的要求,制定并实施更加具体的创岗工作计划:开设“用心护心-浙儿CICU”公众号,通过介绍CICU学科动态短文、小视频等,宣传CICU、进行先心病围术期知识科普,加强与家长的交流。公众号内容受到同行、家长朋友的肯定、点赞和转发;建立院网“CICU巾帼文明岗”二级目录,公开创岗工作内容、服务机制和创岗活动,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。从而进一步完善了CICU“巾帼文明岗管理机制”。
二、以评促建,医护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
1、CICU职业技能水平提升。通过规范执行疾病诊疗规范,对各级各类医生进行分类管理和分层培养,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、国内外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师专业技术水平;护理部狠抓护理质量,通过每月业务学习、季度护理理论、操作及应急考核,专科护士培训,国内进修等方式提高整体护理水平。积极参与院级、校级技术技能比武。
2、开展巾帼志愿者服务。2022年 CICU多次参加志愿者服务,共计12人次参与上海、海宁、义乌、上虞等地的新冠核酸采样以及浙江省援沪方舱医院医疗队,获得我院志愿者优秀服务团队奖。CICU团支部在 “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绽放青春绚丽之花”主题团日活动中获得二等奖。
3、科室培养优秀人才,多人被提拔为护士长,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好、奉献精神强,获得2022年浙江省儿童重症医师分会“浙江省儿童重症优秀医师“。
三、以评促建,科室各项业务进一步发展
“巾帼文明岗”与CICU的临床、科研、教学、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密切结合。2022年我科疑难病种比例达90%以上,居全院之首,死亡率仅1.3%,无医疗差错事故、无医疗赔款;在低龄患儿、危重、复杂病种的数量及占比逐年升高、专科化管理特色日益明显,逐步形成了以CICU为平台、围术期MDT为中心的、新生儿CCHD产后“一体化”管理的标准化流程;参与全国性多中心研究1项;开展新技术2项;发表核心期刊文章5篇,SCI3篇;完成规培带教、进修医生培训40余人次。
两年多来,CICU逐步开展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工作,CICU团队及成员整体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。医护人员工作有创新、服务有亮点,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。2022年即将结束,我们将以积极的精神面貌迎接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“的正式评审,并以评促建,为患儿提供优质、专业、温暖的医护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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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计划
为继续开展CICU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,努力争创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,进一步增强CICU集体凝聚力、宣传CICU的良好形象、发挥和鼓励女性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,特制定2022年CICU创建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工作计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以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、广大女干部职工成长成才为目标,以倡导职业文明和树立行业新风为核心,以行业规范和岗位职责为标准,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积极响应“争当新时代红船好女儿、争创高水平巾帼新业绩”号召,积极投身“巾帼奉献、岗位建新功”活动,推动形成学本领、提素质、讲奉献、比业绩的良好氛围,为我省卫生健康事业更好发展发挥巾帼力量。
二、创建主题
展现巾帼风貌、打造一流儿童心脏重症品牌。
三、创建措施
(一) 人才培养和岗员素质提升
全方位提高岗员综合素质是树立CICU品牌,促进顺利开展各项医疗工作的根本环节,也是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。为打造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质、良好职业操守、精湛专业技术的人才队伍,结合CICU的工作特点,突出抓好以下工作:
1、 营造浓厚创建氛围。始终秉持“以医疗质量为中心,一切为了儿童健康”的工作宗旨。将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与科室日常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,将“巾帼卫士在行动”与党建工作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建设。引导岗位成员积极参与到巾帼读书、巾帼强基、巾帼先锋等主题活动中。
2、 继续开展岗位练兵。结合我院、我科工作特点,进一步深入开展各项巾帼技能比武行动,提升岗员业务能力与水平、提高工作能力与效率,进一步展现女性医护工作者锐意进取的新时代奋斗精神。
3、 树典型,推先进。引领女性干部立足岗位建功自业,选树典型,鼓励全体医务人员以其为榜样,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“岗位能手”和先进个人。
4、 拓展志愿服务与帮困行动。结合CICU专业优势,动员女性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。传播健康科学知识、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,培育女性医护人员的志愿服务精神。
(二) 管理与监督
1、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。从制度建设着手,完善内部管理规范。实施科务公开,服务承诺制度,坚守医护人员“九项原则”。
2、规范行为。工作场所标识清晰,工作人员仪表端正,佩证上岗,文明礼貌,树立良好职业形象。
3、监督和反馈机制。在创建过程中定期自查、及时整改;公示监督电话、工作内容及工作成效及时上网更新,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。
(三) 以评促建,争创一流业绩
立足工作实际,夯实工作基础,把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活动与CICU医疗、科研、教学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,建立长效管理机制,以评促建,争创2022年一流业绩。
1、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范和护理制度,加强医护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和分层培养,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、国内外进修等方式提高医疗和护理能力。
2、完善科室医疗安全、消防安全、社会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,落实质控工作与监督反馈机制,规范工作制度、提高工作效率,使患者满意度不断提升。
3、热心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。结合CICU工作特色,定期通过“用心护心-浙儿CICU”公众号,进行先心病围术期知识科普;拟联合社工部,开展重症患儿家长心理辅导项目;开展具有心肺康复特色的围术期健康科普教育;结合支部工作,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。
希望通过CICU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努力和付出,取得2022年省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创岗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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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大儿院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管理办法
第一条 为了加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的管理和维护,确保网络及时更新并安全运行,充分发挥网站在CICU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中的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建设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。
第三条 CICU巾帼文明岗设置1名网站管理员,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与维护。
1、网站所需资料和信息由CICU巾帼文明岗负责提供,未经CICU巾帼文明岗岗长同意或批准,网站管理员不得擅自改动网页内容。
2、网站管理员对需上网宣传的信息资料进行整理、编排,对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严格审查,确保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及时。并经岗长审核后上传发布。
第四条 个人不得利用CICU巾帼文明岗网站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1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2、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3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4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5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的;
6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7、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8、损害医院形象和医院利益的;
9、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的;
10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。
第五条 本管理方法从即日起实行。